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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申报2022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的通知

作者: 编辑:苏海波 时间:2023-03-08点击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民族工作部门和相关单位、科研院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国家民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此次评选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奖项数量根据申报情况按一定比例设置,对获奖者颁发“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调研报告类)”获奖证书,不设奖金。

二、申报条件

(一)调研报告

1.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

2. 2022年度内完成的原创性调研成果;

3. 符合研究规范和文体规范,工作总结、学术论文等不在参评范围;

4. 正文字数不超过1万字,全文不得出现作者姓名、申报单位等相关信息;

5. 以少数民族文字报送的材料,须提交完整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稿;

6. 已有实际应用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申报人

1. 申报人须为调研报告的第一作者,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1篇调研报告;

2. 申报人须为公司在职教师

3. 同一调研报告的作者不超过5人,作者姓名、人数和排名顺序由申报人确定,以加盖公章的《申报一览表》(附件1)上所填“调研报告作者”为准,同一作者最多可在2篇调研报告上署名。

申报数量

公司限额申报10项。

三、申报材料

1. 申报材料包括:《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一览表》(附件1),《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2022年度)》(附件2)及相应证明材料,调研报告正文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的政治表现对调研报告的政治方向、原创性、规范性,以及是否符合此次评选条件等方面给出鉴定意见由学术委员会主任、党委领导签字,加盖党委公章

2. 调研报告的正文须按《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正文格式及技术标准》(附件3)提交,正文不加封皮、不设目录、标注页码、与其他申报材料分开装订;

3.《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2022年度》(附件2)不留空白项,与相应证明材料一起装订;

4. 所有纸质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一式1

5. 请各单位于2023310前将以上材料纸版和电子版报送至社会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     于晓海

  话:85167056

  箱:liuzhuo870524@jlu.edu.cn

 

附件1.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一览表(2022年度)

      2.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2022年度

3.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正文格式及技术标准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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