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社科字〔2022〕30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2022年度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招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招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重要讲话、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重要部署,以吉林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关键、热点等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以应用研究为主要形式,为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为公司在编在岗教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思想极端、学术不端记录。具有相关领域研究基础和代表作,具备深入实际调研能力,或长期从事相关实际工作,具有独立研究能力;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承担实质性工作。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为支持青年人才成长,允许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但已取得博士学位或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者申报。
申报人需遵守如下规定:
(1)以申报人身份每年只能申报1项智库项目。
(2)在研智库项目未结项者,不得以申报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
(3)不得将选题、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报人的名义重复申请。
(4)不得以其他本省省级科研项目(含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省高校科研规划专项、省科技创新智库专项等)的选题论证材料,尤其是已立项项目材料,用以申报本项目。
(5)一经立项,申报人不得以相同或相似的选题及论证材料,重复申报其他本省省级项目。
违反(4)(5)条款者,将撤销立项,取消后续3年申报资格。
三、选题及资助额度
(一)选题来源
1. 指南题目(见附件1)
2.自选题目:申报人需认真研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2021)精神,《2022年吉林省政府工作报告》内容,结合《中共吉林省委关于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决定》《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综合考虑各自的研究专长和本项目的研究时限、结项要求等拟定。
(二)资助额度
每项3万元。
四、结项要求及研究时限
(一)结项要求
本项目须完成《申报书》填报的中期成果、最终成果和经费支出绩效目标方能结项。其中中期成果为1篇3千字左右的咨询报告、对策建议等,最终成果为1篇2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调查报告或规划、方案等。
项目结项前,中期成果需及时上报党政部门或相关领导,中期成果和最终成果均不可单独公开发表或在其他形式公开出版的成果中使用;项目结项鉴定结论为“不宜公开发表”的,须符合公开发表条件后方可单独公开发表或在其他形式公开出版的成果中使用。
(二)研究时限
本次发布的招标类项目,时效性较强。项目负责人要根据具体题目情况及时上报、提交相关成果。一般情况下,须在立项之日起4个月内上报、提交中期成果;8个月内提交最终成果,并同时办理结项手续。
五、评审程序
初审以《申报书》活页盲评,通过率原则上不超过立项总数的40%;复审根据选题方向分组评定,原则上等额推选;终审由省社科联党组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审议;申报人须全程回避。
终审结果须在吉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后,由项目管理办公室提请省社科联党组批准立项,并公开发布立项通知。
六、申报材料及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申报人须按照《申报书》的填写要求,信守学术诚信、遵守学术规范,认真、完整填写项目《申报书》及活页(见附件2),一式4份。
2.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22年5月17日前将本单位申报书、活页和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报送至社会科学处。个人申报及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七、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申报及评审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本年度立项项目,研究工作按《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执行;经费使用依据《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三)立项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信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结项时间等事宜,须填写《事项变更审批表》一式2份,经吉林省智库基金项目管理办公室批准后方可执行。
联 系 人:侯书理
联系电话:0431-85155451
电子邮箱:houshuli@jlu.edu.cn
附件:
1.指南题目
2.申报书及活页
3.申报汇总表
社会科学处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