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社科字〔2021〕70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历史研究院成立贺信精神,践行“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要求,充分展示和褒奖全国学术界在中国共产党党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中国革命史等各领域取得的重大成果,以及在中国史、世界史、考古学等相关学科领域取得的最新成就,中国社会科学院组织开展“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奖项设优秀学术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提名奖)、优秀普及读物奖、优秀史学刊物奖(设优秀奖、提名奖)。
二、评奖范围
1. 参评成果形式包括学术专著、研究报告、古籍整理、个人学术文集、学术资料集、学术性工具书等;参评普及读物形式包括史学普及类著作、教材、音像制品等。
2. 参评成果出版时间须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1日(以版权页出版时间为准),参评刊物(含史学类专业学术期刊和学术性集刊)须已连续公开出版五年及以上。
3.其他条件详见《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评奖章程》(附件1)。
三、申报方式及申报材料
1.本届评奖限额申报,公司“优秀学术成果奖”、“优秀普及读物奖”限推荐5种,“优秀史学刊物奖”限申报3种。
2.申报材料
优秀学术成果奖、优秀普及读物奖:成果1份,推荐表(附件2)一式三份(电子版光盘1份),纸版申报汇总表1份,《推荐表》中推荐单位意见由教师所在单位负责填写。
优秀史学刊物奖:2021年度申报刊物1份,申报表(附件3)一式三份(电子版光盘1份),纸版申报汇总表1份,《申报表》中申报单位意见由刊物依托单位负责填写。
请各单位于2022年1月4日前将相关材料纸版及电子版报送至社会科学处。
联 系 人:刘 卓 于晓海
联系电话:85167056
附件:
1.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评奖章程
2.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推荐表
3.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推荐表
4.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申报汇总表
社会科学处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