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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申报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的通知

作者: 编辑: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 时间:2021-02-07点击数:

校社科字〔2021〕10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和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1〕16号)要求,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2021年度,本专项任务项目重点围绕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宣传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开展研究。申报者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严格按所列选题(附件1)进行申报,不得更改或自拟题目。本专项任务项目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

二、资助额度及研究周期

每个课题资助经费20万元,拟设立25项,研究年限为2年。

三、成果要求

最终成果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中央主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2)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调研咨询报告。

四、申报条件

1.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须是公司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者;

(5)连续两年(指2019、2020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者,暂停2021年度申报资格;

(6)申请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五、申报办法及要求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申请者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要求填写,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按要求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责任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由社会科学处统一寄送至教育部。

3.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25日,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3月19日前将本单位《申请评审书》1份(电子版)、申报一览表(纸质版及电子版)(附件2)上报社会科学处。社会科学处对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在线确认。个人申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六、其他要求

1.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

2.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5.请各单位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联系人:马赫

联系电话:85155451

电子邮箱:hma@jlu.edu.cn

附件:

1. 2021年度教育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课题指南

2. 2021年度教育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申报一览表

                                         社会科学处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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